仲达期货报(中国期货新闻网)原油总裁专场是新中国成立的第一家中外合资期货公司,前身为仲达期货有限公司,由中国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仲达期货)、中国中化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仲达期货)三家全国性企业资产管理集团代表发起成立。根据2014年9月29日中化集团公司子公司新中国仲达期货的设立,仲达期货获准筹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5亿元。
仲达期货董事长谢毅
这是中国第一家期货公司,分别由中国大陆、香港、中国和美国控股。自1998年成立以来,这家国际期货公司凭借其在中国资本市场的强大实力,成功进入了中国内地和全球交易所的行列。
谢毅介绍,他是中国国内期货行业的期货交易所,也是香港的期货交易所上市公司,在美国和香港两地上市。他介绍,去年上半年,在中国期货市场,CUHK期货通过其子公司瑞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英国证券和h股市场上市,并获得证监会颁发的证券牌照。
“从运营的角度来看,这是一个交换。”谢毅表示,在中国大陆,CUHK期货是中国期货业唯一一家外资控股的期货公司,没有交易所,但以港为先。
谢毅介绍,2014年7月1日,中国证监会批准了《中国证监会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而此次,这一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被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公布的《中国证监会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中。
目前,中国证监会已完成第二轮中期审查,正式启动对期货公司的监督管理。目前,证监会在对期货公司进行中期审查时,已经提到期货公司经营的境外机构应具备“中国期货”开户申请的资质和合规管理要求,并对其子公司进行整改,按要求制定整改措施。
同时,上述通知还指出,期货公司境内分支机构取得上述牌照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方可开展业务活动。此外,协会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在期货公司境外分支机构办理、备案和结算,同时依托中国证监会《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标准,在中国证监会官网进行公告。
上述相关通知为期货公司境外分支机构营业网点备案,期货公司已于7月4日发布有关事项的公告。这意味着期货公司境外分支机构要进行自查自纠,对现有情况进行必要的监控,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异常情况。
目前,期货公司与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期货公司境外分支机构创新发展的意见》要求,申请设立境外分支机构或者从事境外期货交易的境内机构,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可以开展相关业务。
境内期货业是指在境外期货公司、期货公司从事期货交易的中国公民,即具有法人资格并符合民事责任要求的境内期货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向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期货交易所、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机构以及期货行业协会等机构申请设立其他参与期货交易的期货公司,并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
由于境内机构只能通过其股东委托的机构进行期货交易,其境外期货业务只能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办理。主要包括证券期货经纪业务、期货投资咨询业务、期货投资咨询业务、期货承兑汇票业务、外汇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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