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期货的单独监管(期货或期权市场监管)如下:
1.根据规定(包括代客理财):个人投资者通过期货交易平台从事期货交易,应当缴纳开户保证金、开户资金、保证金、交易手续费、交易手续费、交易保证金、结算单、交割货款等各项费用。
2.按规定(包括代客理财):机构投资者应按规定缴纳开户保证金、开户资金、交易手续费、结算票据、货款交割及其他费用。
三。按规定申请开户:期货公司作为期货交易的代理人(IB),为客户提供开户业务,并负责交易业务的经营管理。参与者应充分了解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并进行相应的风险揭示。
4.根据规定,禁止从事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业务,也禁止从事期货自营业务。
动词 (verb的缩写)根据规定:
不得从事期货自营业务。
六、根据规定: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证券业务。
中国证监会自2015年1月1日起发布的上述业务范围内的期货业务,不适用《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或《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期货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二)最近三年有三次以上期货交易品种、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的交易记录,或者最近一年有十次以上境内期货仿真交易的交易记录;
(三)相关业务人员具有期货交易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相关制度,无严重不良信用记录;
(四)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期货公司应当建立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财务信息披露制度,加强客户内部控制,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为客户从事期货交易提供专用账户的基金或者交易品种;
(二)向委托人收取费用,收取代理费;
(三)接受他人委托代为办理期货交易的财产或者其他财产,并收取委托人的代理费;
(四)有权依托实体从事期货交易;
(五)没有委托人的机构,期货交易的财产或者品种由委托人代为处理;
(六)没有为委托人办理期货交易的机构,委托人代为办理期货交易的财产或者交易品种;
(七)除在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期货公司外,在中国证监会注册的其他期货公司及其他期货经纪子公司的客户不得从事期货交易;
(八)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要求。
期货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和资产管理。
作为期货公司的核心业务之一,期货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期货经纪业务和期货投资咨询业务。其中,期货经纪业务是期货公司核心业务之一。期货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期货投资咨询和资产管理。
根据中国证监会最新的期货公司分类标准,已跻身国家认可交易所前10名。
根据期货公司的分类标准,中国期货市场监测中心的分类标准如下:
1.按照国家标准的分类标准,可分为A、B、C、D三类..相应的期货公司分类标准如下:
2.根据各国监管机构的分类标准,可分为A、B、C、D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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