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期货铜2019(上海期货铜报价):1。现货铜报价以上海期货交易所国际铜期货报价为基础,交易的现货铜价与其主力合约所在地相衔接,从而形成上海期货交易所铜期货。合约的现价与最近交割月份的差价应以上海期货交易所的国际铜期货合约表示。一般来说,合约的价格主要受远近月差价、波动性和交割特性以及市场参与者和供需参与者的选择影响。
2.交易规则以上海铜期货报价和上海期货交易所国际铜期货合约报价为基础,形成上海期货交易所国际铜期货合约报价。合约现价与最近交割月份的差价以上海期货交易所国际铜期货合约报价为准。
3.交易单元以人民币为报价,交易单元以人民币为价格。
4.交易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00,下午13:30-15:00。
5.报价单位以美元计价,交易单位以港币计价,交易单位以人民币计价。
6.报价单位以人民币计价,交易单位以港币计价。
7.交易保证金比例为合约价值的10%,涨跌停板为前一交易日结算价的4%。
8.涨跌停板为前一交易日结算价的8%,自下一交易日起执行。
9.报价单位为人民币/吨,交易单位为人民币/吨。
10.报价单位为人民币/吨,交易单位为人民币/吨。
11.报价单位为人民币/吨,报价单位为人民币/吨。
12.最小变动价格是期货合约的最小变动价格。
13.最小变动价格是期货合约的最小变动价格。
14.每日价格的最大波动限制为前一交易日结算价的±4%。
15.最后交易日为合约交割月前第一个月的最后交易日,交割期为合约最后交易日后第一个月的最后交易日。
16.交货单位为每张仓单的标准仓单数量的10%。
17.每日价格最大波动幅度限制为期货合约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7%,自下一交易日起执行。
18.交割期:每日价格最大波动幅度限制在期货合约最后一个交易日结算价的±4%以内。
19.最后交易日:每日价格最大波动幅度限制为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结算价的±7%,自下一交易日起执行。
20.交易保证金比例为合约价值的5%,交易保证金比例为合约价值的5%。交割期为合约最后交易日后的第四个工作日。
21.交割日:每日价格最大波动幅度限制为期货合约最后一个交易日结算价的±7%,自下一个交易日起执行。
22.交割日为本合同最后一个交易日之后的第三个工作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
23.最后交易日:最后交易日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24.交货等级为标准仓单生成标准仓单生成标准仓单生成标准仓单生成标准仓单生成标准仓单生成。
25.每个交易日报价单位为大连商品交易所保税大豆、豆油、棕榈油等品种,每年5月至11月的报价方式为外部交易时间。
26.最后交易日:当天交割。
27.结算价格:采用期货合约交割月份最后十个交易日的加权平均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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