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豆油期货讯(大连豆油期货)
1.交割月份:从交割月份前一月的第四周开始,最迟12月及之后的五个季度。
2.交货日期:最后一个月前15天。
3.交货地点:交货地点主要集中在大连。
4.交易所:豆油和豆粕的交割地点主要是大连商品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和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5.交割月:12月,除了最后一个月,一般在12月底左右。
6.交易规则:采用实物交割,交易品种为豆油、豆粕、豆油、棕榈油,其中豆油交易单位为5吨/手,棕榈油交易单位为10吨/手,豆粕交易单位为10吨/手,豆油交易单位为10吨/手。
7.交割日期:每周五、12月26日、26日临近上市交易所,交割地点分别为大连商品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
8.交割月份:输入交割月份,除了最后一个月的第四周和接下来的五个季度。
9.交割地点:郑州商品交易所、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10.交割地点:大连商品交易所、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11.交货地点:大连商品交易所和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12.每日交易时间:周一至周五09: 00-11: 30,13: 30-15: 30,15: 00-23: 00。
13.交割时间: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14.交易时间:上午09: 00-10: 15,上午10: 30-11: 30,下午13: 30-15: 00。
15;最后交易日:合约月份的15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16.交易方式:T+0,保证金制度,双向交易。
17.交易单位:5吨/手。
18.交易单位:5吨/手,最小交易单位为10吨/手。
19.涨跌幅度:每日价格的最大波动限度是涨跌幅度。期货公司会根据市场变化动态调整,涨跌幅度一般在5%-10%。
20.每日价格最大波动幅度限制:是指期货合约在一个交易日内的交易价格不得高于或低于规定的波动幅度,超过该波动幅度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不能交易。
21.每日最高价格波动限制:是指期货合约在一个交易日内的交易价格不得高于或低于规定的波动区间,超过该波动区间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不能交易。
22.交割时间:大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为指定交割仓库,在每个交割日期规定的交易时间内向卖方会员、买方会员、卖方会员提交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每个交割日期内申请交割。
23.交割时间:大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为指定交割仓库,在每个交割日期规定的交易时间内向卖方会员、买方会员、卖方会员提交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在每个交割日期内提交交割申请。
24.交易时间:大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为指定交割仓库,在每个交割日期规定的交易时间内向卖方会员和买方会员提交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每个交割日期内申请交割。
25.交割等级:大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为指定交割仓库,在每个交割日期规定的交易时间内向卖方会员、买方会员、卖方会员提交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在每个交割日期内提交交割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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