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期和期货的起源(远期和期货简介)
1、期货远期和期货的性质。
在期货远期交易中,远期交易有两种,一种是实物交割,一种是期货合约的买卖。期货远期合同是买卖双方根据双方特殊需要签订的合同。一般由双方私下协商确定。合同到期前,双方选择此合同支付一定的提成费,即提成费。卖方选择实物交割的,应当按照期货合约的规定支付相应的费用。
2、期货远期和期货的特点
期货远期交易是指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以约定的价格买卖一定数量标的物的期货合约。交易双方根据交易量和市场价格波动情况,在约定期限内通过套期保值对到期合约进行结算。
期货远期交易(Futures forward trading)是指买卖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个日期以约定的价格买卖一种金融工具,并在到期日前买入或卖出的合约。
远期交易是指买卖双方在未来某一日期以约定的价格买卖一定数量的金融工具,交易到期后以现金结算的交易。同时,双方交换称为现金结算的合同。
期货交易是金融产品中最基础的部分。它有严格的时间规定,以货币形式存在。它是根据现有的标准化合约进行交易的,双方之间没有实物交割。
远期交易合约有以下四个基本内容:
交易类型:远期交易合约
远期交易合同是指交易双方同意在未来某一日期以约定的价格买卖一定数量的金融工具的交易。远期交易合约的标的是目标合约,交易的对象是目标日期,即未来的商品价格。
远期交易合同的类型:远期交易合同
远期交易合约包括1-5年期的中国SDIC和1年期以上的金融产品。远期交易合约是指交易双方约定在到期后的未来一定时间内,以一定价格买卖一定数量的特定资产的交易活动。
期货交易一般有以下四个特点:
交易内容:远期交易合约的类型包括标准化合约和非标准化合约。远期交易合同是双方私下谈判达成的标准化合同。
远期交易合约的主要目的是筹集现金,买入或卖出一定数量的远期合约以赚取利润。远期交易合同是标准化的合同。
远期交易合约品种和数量的不确定性对远期交易合约价格的影响。远期交易合约的集中和分散分散了远期交易的可能性。
掉期交易合约:掉期交易合约是一种没有期限的合约。掉期交易的交易者集中在商品交易场所买卖远期合约。
互换合同的履行是担保的相关法律。掉期交易中的证券是固定的,而远期交易是由合约衍生出来的,所以掉期交易是当事人之间的远期合约。掉期交易中的证券是债务交易。
远期交易和期权交易的未指明条件有保证。远期交易的参与者是有保障的,如果在合约有效期内买入或卖出,可以履行义务。
期货交易是一种远期合约交易。在现货交易中,现货是合约的基础。远期交易可以买卖两种商品,即商品远期合约、标准化合约和远期合约。
期货交易的对象是价格,远期交易的对象是价格。
远期交易的基本特征如下:
(1)交易目的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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