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炒期货的标准是什么(一般如何在中国炒期货)
1.期货开户需要什么条件?
开户机构必须满足本网站第一、二条要求,可分为开户机构和一般机构。
开户机构的性质不同于股票交易。开户机构包括投资银行、储蓄银行、保险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如果他们必须满足本网站的2-3项要求,则需要向相关证监会或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开户业务。
对于有一定风险承受能力,或者一般风险承受能力(有一定风险承受能力),或者有一定风险承受能力(高净值客户或者普通投资者),一定要量力而行。在交易所规定的最小交易量和止损指令下,以最小交易量作为资金,最大交易量为合约规定的标准。参与交易的必须有一定的比例限制。
2.开户机构的开户要求:
开户机构一般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经相关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正规期货公司,包括:中国证监会监管的持股比例最高的全国性期货公司;
(2)财务状况良好,业务流程稳定,内部控制有力;
(三)最近一年具有境内交易所的交易权限;
(四)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
(五)市场信誉良好,具备交易所监管资格,允许从事集资和非法集资;
(6)交易所监管的期货公司,包括提供集资和非法集资。
开户机构的条件:
(一)资本充足率:期货公司可用于资金存量不低于10万元的客户期货交易的资金为自有资金,期货公司提供的交易账号不得低于10万元;
(二)具有健全的风险控制制度和信息通报制度,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3)信息通报制度:客户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送《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不得从事期货交易。
(四)期货公司受理客户开户申请时,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1)客户的身份证、银行卡等相关资料。
(2)期货公司与中国证监会签署《期货交易风险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
(三)开户机构应当核实期货经纪合同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四)期货公司提供的客户风险承受能力问卷和期货交易风险调查问卷应当复制并保存在期货公司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期货交易基础知识、期货交易风险提示、期货交易异常交易处理规则、期货经纪合同等期货交易相关说明中。
(五)期货公司应当定期向中国证监会报送期货经纪合同和期货交易风险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
(6)中国证监会对期货公司出具的期货经纪合同和期货交易风险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进行书面确认,并不定期向中国证监会报送期货经纪合同和期货交易风险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
(七)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中国证监会要求补充的其他条件。
(9)中国证监会批准期货公司成立中国期货业协会。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期货公司可以申请设立。
(十)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一)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二)中国证监会自出具期货公司专项审批报告之日起,在批准设立期货公司时,不得通过下列渠道与中国证监会进行审批:
(一)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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