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合约时间(国内期货交易时间)如下:
1、期货交易时间:
北京时间:09:00-15:00。
期货交易时间:
交易品种:原油
交易单位:1000桶/手
报价单位:人民币/桶
最低价格变化:0.1元(人民币)/桶。
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不超过前一交易日结算价的±5%。
合同交付月份:1月至12月
交易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9:00-10:15
10:30-11:30
下午:13:30-15:00
关闭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天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5:00
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00。
每天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3:30-15:00。
最后交易日:合约交割月份的第10个交易日。
交割地点:交易所指定的交割地点。
发货方式:实物发货
交易代码:AU
上市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
大意
1、期货交易时间:
交易时间如下:
上午09:00-10:15;10:30-11:30;13:30-15:00。
2.合同交付月份:
自交割月份的第10个交易日至买卖双方签字后交割月份的第3个交易日。
最后一个交易日:
交割月份最后一个交易日至第六个交易日之后的第三个交易日。
3.交付日期:
买方会员成对买入持仓,自交割月前第三个交易日至交割月最后一个交易日。
4.返现:
卖方会员在交割月前的第一个交易日至交割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成对卖出头寸。
5.风险控制:
有利于投资者降低持仓成本,提高交易成功率。
6.便捷交易:
有了融资融券交易,客户不需要支付资金的合约价值,交易过程和客户持仓之间不存在资金占用。
7.平仓:
在客户实际持仓中,由于价格变动,客户需要主动平仓,对持仓不利的,期货公司应当及时通知客户追加保证金。
8.强制清算:
当客户的持仓损失达到保证金的130%时,因交易保证金不足而被迫平仓。
9.强制清算:
客户未在规定时间内补足交易保证金不足或者客户持仓合约交易保证金不足的,期货公司应当按照交易所的规定强行平仓。
10.风险控制:
客户持仓合约出现风险的,期货公司应当及时通知客户,提醒客户追加保证金或者主动减仓。
11.交易时间:
交易时间:
每个交易日9: 00-11: 30,13: 00-15: 00。
每个交易日13: 30至15: 00。
每周一至周五(不含)
上午9时至11时30分
下午13:30-15:00
夜间车牌:
上午9:15-9:25
9:30-11:30
下午13:30-15:00
夜间车牌:
21:00-23:00
以上是“期货和股票有什么区别?”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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