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新期货公司的电话响了。
11月28日凌晨,郴州市市场监管委发布《郴州新型期货公司监管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指出新型期货公司需设立专门机构对其设立的交易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期货公司子公司、分支机构是否符合相关规定,防范经营风险。《规定》的发布,是对期货公司子公司、分支机构等自律组织的规范检查,加强合规管理,规范期货经营机构运作。
《规定》要求,协会对期货公司设立期货经营机构进行独立审查和持续自律监管,加强对期货经营机构设立期货经营机构的执业监管。对期货经营机构专职检查和持续自律监管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明确相关工作人员和从业人员应当按照法律政策要求进行合规检查,并配合检查。
同时,《规定》要求期货经营机构在新申请设立期货经营机构时,履行法定代表人职责,按要求制定协会和自律组织的业务规则,按要求对期货经营机构授权设立期货经营机构的事项进行监督,履行自律职责。
《规定》要求,期货经营机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向* *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期货经营机构。《条例》明确规定,设立期货经营机构,期货经营机构为其法定代表人。通过期货经营机构向* *期货监督管理机构申请设立期货经营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设立的期货经营机构已经* *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并向* *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提交了设立申请;
(二)申请设立的期货经营机构是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授权的部门或者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授权的为期货经营机构委托的期货交易提供服务的部门;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范围的经营者;
(四)没有违法行为或者非法期货活动;
(5)经* *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从事期货经纪业务的,取得许可证后可从事此项业务;
(六)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按照《期货经营机构管理办法》的要求,期货经营机构在履行相关管理职责时,应当经期货监管机构批准。
期货经营机构高级管理人员除具备下列条件外,还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本指引规定的其他条件:
(a)法定代表人符合法定人数要求;
(二)净资本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三)最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财务状况良好;
(五)从业人员具有良好的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能力;
(六)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指引的规定;
(七)依法设立的期货经营机构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指引规定的任职条件;
(八)期货经营机构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
(9) * *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资格:
任职期间,其担任的期货经营机构应当是期货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基金、期货从业人员等期货经营机构和其他专业投资者;证券、基金、期货从业人员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从事期货投资和期货交易;证券和基金管理机构不得从事期货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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