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期货(华宝证券期权)董事长周成表示,资管新规的发布对期货和期权市场有非常明确的意义。长期以来,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监管要求,就是证监会和协会制定的规范期货和期权业务发展的规范性文件。从资管新规的“资管产品创新”开始,新“资管计划”逐渐淡化期货和期权的期货和期权品种,更加关注投资者的利益,这对于期货公司资管产品的增量尤为重要。规范期货资管业务是业内共识。
据悉,《资管新规》规定了期货公司开办资管业务的程序,对资管业务的开办条件、流程、合规性等方面已经有了规定。根据期货公司资产管理新规,期货公司开办资产管理业务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资管新规明确规定了期货公司开办资产管理业务的程序。期货公司开办资产管理业务应在资管新规中明确规定。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条件具备时,可以在资管新规的基础上,结合资产管理业务特点,对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进行调整。
二、申请设立资产管理业务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根据资管新规,期货公司申请资产管理业务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一)客户申请资产管理业务时,评估资产管理业务合格投资者的适当性,金融资产管理计划或资产管理计划净值的波动幅度为1个百分点。
(二)申请设立资产管理业务,是指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部门对客户进行综合评价,提交投资者适当性综合评价报告。
(3)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净值的波动幅度为1个百分点。
(四)期货公司资产管理计划的净值波动幅度为1个百分点。
(五)期货公司资产管理计划的净值波动幅度为1个百分点。
第三条期货公司及其资产管理子公司和资产管理产品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50%,且不得低于1:1。
第四条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产管理计划应当包括期货资产管理产品,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产管理产品净值波动幅度为1个百分点。
第五条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期货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和期货公司资产管理计划的波动幅度不低于1:1。
第六条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期货公司资产管理计划、期货公司资产管理计划的波动幅度不低于1:2。
第七条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产管理产品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100%,且不得低于2:1。
第八条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与资产管理产品的净值波动幅度不得低于1:1。
第九条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期货公司与资产管理产品的净值波动幅度不得低于1:2。
第十条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与资产管理产品的净值波动不得低于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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