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油期货细则(原油期货合约细则)对原油期货合约的条款和条件有规定。目前有上海、大连、郑州三家商品期货交易所和中国金融交易所。上市的有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大连商品交易所。
上期所原油期货合约交易规则为美式,交易单位为1000桶/手,最小价格变动为0.1元/桶,涨跌停板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4%,交割方式为实物交割。
另外,个人投资者不能进入交割月份,必须在最后一个交易日后的第四个交易日至最后一个交易日平仓,否则将被强制平仓。
原油期货最后交易日为交割月前第一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交割地点为中国能源建设银行。
参与原油期货交易的投资者应提前了解和掌握原油期货的交易规则,以确保自己在投资中能够顺利参与交易。
关于原油期货交易的规则,主要有以下几条:
1.报价单位
报价单位是指合同的报价单位。每个交易所的规定都不一样。投资者在参与原油期货交易时,在报价单位的选择上也有一些差异,这一点在很多交易所都可以通过多渠道找到。
2.最低价格变化
报价单位是指合同的最小变更价格。根据交易所的规定,投资者可以以最小变动价格进行交易,这也是交易的风险之一。
3.最大每日价格波动限制
每日最高涨跌幅限制设定为前一交易日结算价的10%,即每日涨跌幅限制为前一交易日结算价的8%。部分期货交易所还可以采用上一交易日结算价4%的日涨跌幅限制。
4.最后一个交易日
最后交易日是指期货合约在合约交割月份交割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交割地点为交割地。
原油期货最后交易日是指合约交割月份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5.边缘
保证金是指投资者在交易原油期货时需要的资金。在期货交易中,交易者需要按照期货合约存在的一定比例缴纳少量资金作为执行期货交易的担保,一般在5%-15%之间。
6.交付方式
原油期货有两种交割方式:实物交割和现金交割。投资者在交割日平仓期货合约,交易者在最后一个交易日之前的第一个交易日收到期货合约的交割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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