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股指期货(沪深300股指期货)
2.流动性:我们常说的股指期货是指以股票价格指数为标的物的股指期货和期货合约。
3.保证金:IF1506,IH1506,IC1506,IF1506,IH1506,IF1506,IF1506。
4.盈亏分配:合约到期后,无论是卖出还是买入,盈亏由持有成本和收益决定,盈亏也由持有成本和收益决定,不存在套利机会。
5.结算风险:包括结算日(一般为4个交易日)和交割日之后的第三个交易日,一般为合约到期前一个月的第三个交易日,因此结算的风险控制非常重要。
6.信息披露:证监会和交易所对期货的交易进行监管,这是市场信息公开透明、便于了解和监管的需要。对于一些机构或个人投资者,无论是个人投资者还是个人投资者都比较了解,这是目前期货市场的主要特点之一。
7.交易保证金:是指会员单位向客户收取的交易保证金,是客户在期货市场买卖期货合约时必须缴纳的标准。
8.交易费用:除交易过程外,交易所和期货公司还会收取一定比例的费用,以弥补在此基础上额外支付的交易费用。
9.涨跌停板制度:为了抑制过度投机,期货交易所对交易双方设定的最大交易量设定涨跌幅限制,并会根据某个交易日的最大交易量收取涨跌停板费用。
10.强制平仓制度:强制平仓制度是指有持仓限额和多头头寸的期货合约必须在规定的天数内平仓。
11.大宗申报系统:大宗申报系统是指根据报告期内的交易量和交易价格,对期货市场的交易量进行统计、计算和预测的申报系统。大账户申报制度是指当会员或客户在报告期内持有的头寸超过交易所的申报限额时,交易所为控制风险而实施的大账户申报制度。实行大户报告制度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1.当会员或客户挂失交易时,交易所总经理会及时向客户报告,并向客户说明情况,以便客户及时发现和弥补损失;会员或客户挂失时,交易所总经理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客户可通过交易所网站查询或直接查询大户挂失情况。
2.当客户挂失交易时,交易所总经理会为客户平仓,客户应在当天收盘前告知,否则交易所会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并向客户说明情况,以免客户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3.当客户挂失较重时,交易所会根据客户情况及时采取平仓措施。
4.强制平仓制度:当客户在期货合约中的持仓出现风险时,为了控制风险,交易所会在下一个交易日开市前通知客户追加保证金。当客户未在规定期限内追加保证金时,交易所将对客户未平仓合约进行强制平仓。对于强行平仓,交易所严格控制风险,避免出现持仓大幅亏损的情况,交易所可根据市场情况采取以下措施:
1.对会员和客户持有的头寸进行强制平仓;
2.超出交易所规定的持仓限额或者其他规定的紧急措施除外;
3.为实现上述情况,交易所可根据市场情况采取以下措施:
1.对于超过持仓限额或限制开仓的客户,交易所将采取限制开仓措施;
2.对超过持仓限额或者限制开仓的客户,交易所可以采取限制开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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