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东原油期货(东方原油期货)是由北海布伦特原油和海湾布伦特原油组成的一种期货合约。东方原油期货代表北海布伦特,西方原油期货代表北海布伦特原油。这两种原油期货的具体区别如下:
首先,区别
东方原油期货以北海布伦特为基准。在网上交易的国际石油期货合约中,合约标的由北海的布伦特和美国的WTI组成。
第二,交货时间
目前全球原油交割时间为4月、5月、6月、7月、8月、9月。中国大连商品交易所的原油期货合约是大连商品交易所的石油产品期货合约。
第三,买卖方式
在上面的介绍中,上面的内容已经将答案归于本文,在此不再赘述。那么期货交易中买卖双方有哪些具体的安排和方法呢?下面给大家分析一下。
第一:买卖双方的交易对象是什么?
以期货合约为标的交易期货合约,达到现货和期货交易的目的。期货合约的交易一般可以分为商品期货和金融期货。
在期货交易中,交易者必须知道自己买卖的期货合约的具体内容。比如一个合约规定,在合约到期日,交易双方都有权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割,交易双方都有权在约定的期限内交割等值的期货合约。
第二:交易的特点。
1.期货交易具有以商品为标的的金融属性,其价格波动受商品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在金融市场中,价格是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的,而商品价格是由市场决定的。
2.期货交易不受政府、法人、国家、企业、个人的经济政策影响。期货交易的短期价格波动主要由期货合约的到期效应引起,商品的实物交割一般由相关国家或地区的政府、企业、组织或个人进行,不存在实物交割。
3.期货交易的方式有哪些?
(1)实物交割
期货交易方式包括实物交割和实物交割。在实物交割中,它不具备实物交割的特点,期货合约没有到期日,投资者只能通过远期合约来结算期货合约。
(二)股指期货
股指期货是指以股票指数为标的物的金融期货合约,主要是股指期货投资者最熟悉的期货合约。投资者在进行股指期货交易时,要把握好标的指数的成份股,根据相关性高的股票指数和沪深300指数在相应的市场进行套期保值。
(3)实物交割
期货交易是以现货交易的形式进行的。双方签订远期交割合同,以达到期货合约的交割标准。到期后,双方将通过期货合约所包含的商品所有权的转移来结束期货合约,以期在未来的特定时间内,通过现金结算的方式进行对方的实物交割来实现实物交割。
(4)以股指为期货交易标的的金融期货合约是一种商品,由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约定的履行期为期货合约规定的年份。到期后,双方以实物交割。
(5)实物交割
期货交易是指买卖双方以期货交易所规定的价格和预先确定的价格,在未来某一时间交割期货合约中的商品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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